办事指南
第一步:报OA系统进行校内审批
OA请示的正文内容即申请报告。(可参考附件1,内容包括出访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背景、目的、行程安排、经费来源及意义等。出访人员超过1人的团组,请提供各成员在出访中的具体分工;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需说明会议主办方的背景和资质,阐述会议的重要性。)
OA请示需包含以下附件:
- 邀请信(原文1份,原文档不得有任何改动);
- 由我校计划财务部签字盖章的《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明细表》(附件4);
- 参加学术会议的需上传会议录用论文或发表报告的证明材料,并提交打印件。
* 注意:出访天数的计算
可参照以下链接,输入起止日期:http://rili.160.com/tools/datecalculator.html
请注意,实际申报的出访天数为系统计算所得天数再加1天。
例如:1月1日至3日,总天数是3天,而不是2天。
1月1日即出境日期,1月3日即入境日期。
* 领导干部的请假
学校机关部门、学院、教研教辅单位党政正副职领导工作时间因出差、出访离开深圳市,需提前3天以上填写《深圳大学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单》,注明事由、时间、地点(外出期间行程有变化,应及时补充报告),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通过oa系统报送党政办公室(不同于出访请示,另报OA),由党政办公室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。
第二步:OA审批通过后,提交以下材料
电子版(第1项仅需发电子版至邮箱lsy@szu.edu.cn):
| 序号 | 材料名称 | 参考附件 | 要求说明 | 提交形式 | 提交数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01 | 申请报告 | 附件1 | 同OA请示正文一致 | 电子版 | 1份 |
纸质版(从编号2开始的材料递交纸质版至汇元楼324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:
| 序号 | 材料名称 | 参考附件 | 要求说明 | 提交形式 | 提交数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 | 赴台人员备案表 | 附件2 | 3份 | 纸质版 | 3份 |
| 3 | 本单位赴台人员名单 | 附件3 | 4份 | 纸质版 | 4份 |
| 4 | 深圳大学请示呈批表 | 无 | 为OA办结后的最终版本,双面打印 | 纸质版 | 3份 |
| 5 | 台方邀请函 | 无 | 邀请方提供,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 | 纸质版 | 3份 |
| 6 | 在台活动日程表 | 无 | 邀请方提供,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 | 纸质版 | 3份 |
| 7 | 赴台人员总名单表 | 无 | 邀请方提供,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 | 纸质版 | 3份 |
| 08 | 邀请方背景资料 | 无 | 简介,3份 | 纸质版 | 3份 |
| 09 | 邀请方的法人证明 | 无 | 邀请方提供,复印件3份 | 纸质版 | 3份 |
| 10 | 承诺书 | 无 | 仅参加国际会议需要,由邀请方提供。承诺的主要内容为:该会议不涉及一中一台、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问题。原件及2份复印件 | 纸质版 | 3份 |
01.* 所有赴台人员必须在市台办接受行前培训(时间另行通知) 02. * 市台办联络处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。
第三步
拟文,交至外事领导审批后,提交资料至深圳市台办审批(大约40天左右),由出国出境报批室负责。
第四步
根据批件,出访人前往公安局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。(预计15天左右)
出访人可提前要求邀请方办理入台证,以用作入台湾地区。
出访人需本人前往市台办接受培训。
咨询电话:26536107
咨询邮箱:lsy@szu.edu.cn
撰稿:素马编辑
审核:素马领导